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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堡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6-12-31

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

目标管理责任书

(2006年十二月三十日签订)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我县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 “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目标管理责任及考核办法”。

一、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列入政府(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及各项工作部署。乡镇长(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农业普查工作负总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周密安排部署,主动检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20分)

1、按规定时间建立本乡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按要求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3、按时参加县普查办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及时贯彻落实。

4、各相关部门要确实搞好包乡镇工作。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一至二名干部负责具体工作,并将名单报农普办备案。认真负责地检查、指导和督促所包乡镇的普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乡镇要做好农业普查经费的落实和物资下发工作。(15分)

1、按照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好必要的农业普查经费。

2、保障县农普办下发的普查物资及时分发到普查区、普查小区。

三、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普查中的信息动态。(10分)

1、对本乡镇的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进行分阶段安排。

2、充分利用条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报道普查中的信息动态。按要求将宣传标语、宣传画、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品发放到村、户。

3、相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各自的媒体优势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确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10分)。

1、按照规定选派普查员参加县上统一组织安排的业务培训。

2、组织好村级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并选一个小区进行试点,必须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3、包乡镇部门要对乡镇一级的培训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培训质量。

五、加强对农业普查各工作环节的领导,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35分)

1、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摸底调查、普查登记、收表、整理、审核、编码及上报工作,不得出现迟报现象。

2、各乡镇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处理农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3、普查表数据填报遗漏率、差错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

4、在登记期间,各乡镇领导及包乡镇部门要深入登记一线进行检查指导,收表、整理、审核、编码期间包乡镇部门要协助乡镇周密安排,并负责各项报表上报的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报表的质量和按时上报。

六、为了确保农业普查质量,县农普办将对各乡镇农业普查登记复查工作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每乡镇各抽三个调查小区。

1、在抽查的三个调查小区中,有一个调查小区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全乡镇再次复查,并在乡镇和包乡镇部门责任书总分中扣10分。

2、在抽查的三个调查小区中,有两个调查小区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全乡镇进行重新入户核查,并在乡镇和包乡镇部门责任书总分中扣20分。

3、在抽查的三个调查小区中,三个都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全乡镇进行重新登记,并对乡镇和包乡镇部门一票否决。

七、各乡镇要搞好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利用,做好调查文件、调查表的归档和总结工作,各包乡镇部门要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10分)

考核工作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普查工作结束后,负责对责任书进行考评。对成绩显著的乡镇及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完成任务,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先进集体的,县政府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奖金由县财政列支;得分在80-90分的不奖不罚;得分在80分以下者,视为未完成目标管理任务,县政府通报批评;对于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工作不力,工作作风不实,把关不严等造成普查数据失实,影响全县数据质量的或被省市通报批评的乡镇和部门,县政府除通报批评外还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乡镇及相关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各执一份。

 

县政府领导            乡、镇、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字:                              字:

                                                 

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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