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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堡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6-8-22

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

                           文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吴农普办发(2006)3

                                                               

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

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细则的要求,现就我省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乡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

一、精心组织,切实选聘出合格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农业普查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在普查队伍中,最关键的力量就是直接参加现场调查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他们将工作在农业普查的第一线,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其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整个农业普查的成败。因此,按照规定的条件,选聘出合格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确保农业普查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农普办要高度重视普查员选聘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本乡镇普查员选聘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在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时,应遵循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3、熟悉当地情况,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

按照以上条件,普查指导员一般应由乡镇驻村干部或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由驻村干部、教师、村干部、村报帐员或者以前参加过其他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数量

1、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按普查小区配备,每3-5个普查小区数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2、普查员。普查员原则上按普查区配备,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普查小区的划分参照吴农普办发[2006]2号文件通知)

3、每个普查区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12名预备普查员。

4、时间要求。各乡镇务必于910日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并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情况表于910日前报县农业普查办公室(统计局)。

联系人:霍艳红   张艳

联系电话:6521418    6521542

附: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办公室(借章)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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