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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
文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吴农普办发(2006)3号
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
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细则的要求,现就我省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乡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
一、精心组织,切实选聘出合格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农业普查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在普查队伍中,最关键的力量就是直接参加现场调查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他们将工作在农业普查的第一线,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其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整个农业普查的成败。因此,按照规定的条件,选聘出合格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确保农业普查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农普办要高度重视普查员选聘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本乡镇普查员选聘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在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时,应遵循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3、熟悉当地情况,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
按照以上条件,普查指导员一般应由乡镇驻村干部或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由驻村干部、教师、村干部、村报帐员或者以前参加过其他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数量
1、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按普查小区配备,每3-5个普查小区数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2、普查员。普查员原则上按普查区配备,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普查小区的划分参照吴农普办发[2006]2号文件通知)。
3、每个普查区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1—2名预备普查员。
4、时间要求。各乡镇务必于9月10日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并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情况表于9月10日前报县农业普查办公室(统计局)。
联系人:霍艳红 张艳
联系电话:6521418 6521542
附: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吴堡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办公室(借章)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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