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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堡县
经济普查办
发布时间:2004-8-2 |
吴堡县第一次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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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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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办
公
室
吴经普办发(2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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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吴堡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部门职责分工》
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部门职责分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了《吴堡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部门职责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未列入本职责分工,但确因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的部门,将另外行文通知。
附:《吴堡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部门职责分工》
(借章)
二00四年八月二日
吴堡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部门职责分工
为了明确责任,科学有效地组织第一次全县经济普查工作,根据《省、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
1、
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规划,工作流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2、
制定普查方案和办法,做好人员选调,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单位清查、登记、报表填报,业务指导、问题答疑,数据收集审核,进行质量控制,编制数据处理程序,数据加工处理,组织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以及普查宣传和普查物资发放等工作;
3、
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经济普查工作,联络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普查工作会、培训会以及各种普查业务会议;
4、
研究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县委宣传部:
1、
参加全县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从事普查宣传工作;
2、
负责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和落实,根据普查工作安排,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播、电视、报刊等),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协助普查信息发布。
3、
检查督促协调各乡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1、
负责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普查会议的组织工作,县长、副县长、主管办公室副主任等政府领导的联系工作;
2、
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关系,督查督办各乡镇政府的经济普查组织领导工作;
县财政局:
1、
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联络普查经费的落实和审核;
2、
负责审核审定普查经费预算,落实普查机构的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如交通、通讯设备等),提供普查涉及的财会方面的制度、政策信息。
3、
督促、协调乡级财政所按时落实普查经费,具体负责联络寇家塬镇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经济发展局:
1、
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2、
根据全县制定的“十一五”规划情况,提出普查数据需求,组织参加普查重点课题项目研究,与财政局协调解决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3、
负责各乡镇计划部门与本次普查有关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联络郭家沟镇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工商局:
1、
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普查办的工作;
2、
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个体经营户的清查登记工作,提供全县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年检后的单位登记名录库,负责全县企业清查结果的核实工作,协调、督促各乡镇工商所向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企业、个体经营户名录库,配合同级普查办公室做好普查的清查登记工作,制定对拒报普查资料单位或个体经营户的处罚政策,负责经济普查广告的审批工作,研究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3、
具体负责联络薛下村乡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国税局:
1、
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2、
负责提供全县纳税企业名录及相关的数据资料;协助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清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登记结果的核实工作,研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提供有关税务方面的制度、政策信息,利用税务宣传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3、
具体负责联络丁家湾乡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地税局:
1、
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2、
负责提供全县纳税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名录及相关的数据资料;协助县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清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登记结果的核实工作,研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提供有关税务方面的制度、政策信息,利用税务宣传渠道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3、
具体负责联络岔上乡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编办:
1、
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2、
负责提供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名录,配合本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清查登记工作;
3、
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清查结果的核实工作;研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4、
具体负责联络河滨路居委会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民政局:
1、
参加经济普查组织领导工作;
2、
负责提供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名录库,负责在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团的普查工作,包括单位的清查、布置、普查表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协助做好民办非企业的清查登记工作和清查结果的核实工作,提供全县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划代码及其变动情况,研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3、
具体负责联络宋家川镇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2、负责提供所有赋码单位的基础数据库及年检后单位变动情况库,负责经济普查新查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的颁发工作,负责提供国家颁布的与普查相关的各类标准,协助单位清查登记工作,并负责单位清查结果的核实工作,研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3、具体负责联络张家山乡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经贸局:
1、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2、配合做好工业企业的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工作,协助做好所管行业内的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生产能力和技术经济指标审核、查询和定案工作。
3、具体负责联络人民路居委会的经济普查。
县建设局:
1、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2、负责提供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做好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户的清查登记工作,负责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清查登记结果的核实工作,研究建立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3、具体负责联络辛家沟镇的经济普查工作。
中国农业银行吴堡分行:
参加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协调全县金融企业的普查工作,及时向本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反馈普查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活动。
县卫生局:
1、
负责提供全县医疗的汇总资料(包括民办和私人医疗机构),以及县卫生局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名录,协调、督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录及相关数据资料,协助本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清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登记结果的核实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活动。
2、
具体负责联络龙凤山居委会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教育局:
1、
负责提供全县教育单位汇总资料(包括民办和私人办学机构),以及县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各类教育单位名录,协调、督促各乡镇教育委员会向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辖区内教育单位的名录及相关数据资料,督促、协调各乡镇教委协助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教育单位的清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登记结果的核实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活动。
2、
具体负责联系古城路居委会的经济普查工作。
县交通局:
1、负责提供公路运输、水运、公交车、出租车法人企业名录及其行业管理数据资料;协调、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单位清查登记工作,并负责清查登记结果的核实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活动。
2、具体负责联络新建街居委会的经济普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