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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收支稳步增长
今年来,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据调查,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1683.63元,同比增长24.4%,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682.41元,同比增长25.5%;人均家庭总支出1702.97元,同比增长39.2%,其中:人均消费支出1350.36元,同比增长57.7%。
一、收入增长主要特点
1、工资性收入继续增长。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01.78元,同比增长30.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71.4%。在收入中仍占主导地位。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657.54元,同比增长17.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福利及补贴。二是社会经济效益提高和工资上涨.
2、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第一季度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57.99
元,同比增长327%,增长主要原因:城镇外来人口的增长导致房屋出租价格较高,且把以前漏报的都统计上来了,致使房屋出租占了财产性收入的97.8%,达到了56.73元。
二、支出增长主要特点
1、食品支出受价格影响增长较快。今年来受到食品价格持续走高的影响,居民食品消费支出也随之增长。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465.05元,同比增长41.6%。其中:粮油类、肉禽蛋水产品类、蔬菜类、糕点、奶及奶制品支出分别为140.19元、145.04元、35.02元、30.25元,同比分别增长89.6%、35.4%、33%、28.5%。
2、衣着支出继续增长。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居民在穿着方面越来越讲究,追求品牌、个性化的时尚服装。另一方面,经营者为了迎合消费需求变化,不断掀起促销热潮,激发居民的购买热情,使衣着支出继续增长。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71.55元,同比增长96.2%。其中:服装、鞋类支出分别为143.23元、24.56元,同比分别增长103%、90.5%.
3、居住支出快速增长。住房和相关费用仍是居民家庭开支的热点,是满足基本生活后优先考虑的问题。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70.18元,同比增长37.9%,其中:水电燃料及其它、居住服务费支出人均分别为46.29元、10.76元,同比分别增长64.6%、28.8倍。增幅居各项支出之首。
4、交通和通讯支出保持增长。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方面快捷的联系方式备受居民青睐,使得交通和通讯支出继续保持增长。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支出86.5元,同比增长11.1%。其中:交通支出25.02元,同比增长1.24倍。
5、美容、服务消费有较快增长。随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生活质量提高,用于购买美容用品、美容服务等支出也逐渐增加。第一季度城镇居民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94元,同比增长7.3倍,其中:用于购买化妆品人均消费13.83元,同比增加了16倍、美容费支出0.5元,去年没有.
三、建议与意见
尽快落实城镇住户补助情况并能对住户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加强人员的素质以及对报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报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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