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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县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一季度,我县消费品市场在去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运行的态势,消费需求一再升温,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6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25%。
一、总体情况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县实现消费品零售额为39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25%;县以下消费品
零售额为11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
按行业分组:批发和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8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1.1%。住宿和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06.1万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8%,其中:星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实现零售额23.1万元;星级以外(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4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8%;其他行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6.2%。
二、一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1、假日经济刺激消费。
一季度,时值“元旦”、“春节”、“元宵”等诸多节日,传统的过节理念,加之充裕的时间、丰富的货源、多种多样的促销手段,极大地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使得消费品市场高潮迭起。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呈先扬后抑,渐趋平稳的态势。从月度零售额的增长走势看,一月份增长较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0万元,同比增长41.7%;二月份较去年同期增长443.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6.1万元,同比增长39.1%;三月份增长速度趋向平稳,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6万元,同比增长19.2%。
2、餐饮业旺盛发展。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及全区居民餐饮消费观念的改变,家庭厨房的社会化和外出就餐的经常化进一步加快,促进了餐饮业持续快速发展,以家庭消费为代表的大众化餐饮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社会经济交往和商务活动的增多,也为餐饮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
3、物价影响继续显现。
一季度,受春节因素以及我国遭遇大范围雨雪灾害影响,物价上涨情形依然明显,物价上涨对零售额增长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1、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做到城乡居民增收和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从而,为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
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倡导可持续消费。加大市场执法和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居民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同时要加强示范和引导,鼓励有利于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行为。
3、加强统计执法。利用统计法树立统计数据的严肃性,使广大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自己报送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和不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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