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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如春         发布时间:2007-3-5

2006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7.5% 

2006年吴堡县委、县政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县农村经济在“十五”发展的基础上,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又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态势。据调查资料显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67.3元,比上年增加381元,增长27.5%,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的预期目标,创立了历史最高记录。显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从人均纯收入的构成上看,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56.2元,同比增长33%,占人均纯收入的54.6%,是我县农民收入的核心部分,其中劳务收入为883.5,占工资性收入50.5%,是农民收入的大头;家庭经营性收入均为586.3元,同比增长28.5%,占人均纯收入的33.5%,是我县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性纯收入为241.3元,同比增长24.5%,占人均纯收入的13.8%,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又一补充。

再从农民生产、生活支出上看,2006年人均支出为1765.1元,与上年相比增长75.7%。其中家庭经营性费用支出为114.9元,同比增长62%;生活消费支出为1530.1元,同比增长66.5%,是农民支出的核心部分;购置固定性资产支出人均为43元;转移性支出为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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